通合科技拟募资52193.27万元投建数据中心项目,单位投入产出比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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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通合科技发布《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193.27万元,用于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受市场波动、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且产能未完全释放。

本次募投项目在石家庄和西安设置基地具有合理性。石家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劳动力资源丰富,适合进行HVDC产品的大批量生产;西安经济增长前景可观、教育资源丰富、创新实力较强,适合HVDC产品深度研发及小批量试产,且西安基地研发并非石家庄基地建成投产的前提。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HVDC整机系统和HVDC模块产品,预计达产后年产能为HVDC整机系统6,240套、HVDC模块57,000套。报告期内HVDC产品收入较少,但已有数家客户发出订购意向,金额合计3.40亿元。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本质上均为电源类产品或其延伸,但在客户群体、技术参数等方面存在差异,不涉及新产品或业务领域,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等储备,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环评方面,石家庄实施部分已取得环评批复,西安实施部分无需取得环评批复。备案方面,石家庄和西安实施部分均已取得相关备案手续。除石家庄实施部分环评批复外,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预计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次募投项目“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可比项目单位投入产出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项目的投资结构、细分产品类型、应用领域的区别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7 - 4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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