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华特转债”付息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3月23日开始支付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华特转债”第三年付息,本期可转债票面利率为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20日,除息日和兑息日为3月23日(因3月21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付息对象为截止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华特转债”持有人。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将在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征税税率为20%,实际派发利息0.80元;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1.00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金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