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商业秘密维权案一审被告上诉,二审已立案,预计不影响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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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3日,石英股份发布关于商业秘密维权的进展公告。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王某某、纪某某、段某某及被告单位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强邦公司”)一案,公司于2026年01月06日已披露相关内容。近日,一审被告人王某某、纪某某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已立案,案件在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未生效。本案中公司为被害单位,强邦公司因公司收购前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目前公司及强邦公司经营正常,诉讼进展预计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依法维权并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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