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日,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3月5日已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3月20日14点在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标准厂房2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0日9:15 - 15:00。
会议审议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持股40,411,971股,占比68.9639%;网络投票股东58名,代表股份1,677,013股,占比2.8619%。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占99.8417%;《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股数占98.138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数占99.8417%,三项议案均获通过。
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