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4日,拓普集团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同年12月,多部门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调整会计处理方法并调整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拓普集团据此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变更内容为:企业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实物的,应将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处理;取得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未出售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符合条件的仓单可初始确认时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选定后不得撤销。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准则规定,变更后按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变更符合规定,能更客观反映公司状况,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此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