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厦门钨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拟受让省工控集团权属企业持有的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30.1683%股权,交易价格将以经福建省国资委评审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厦门钨业在硬质合金、切削工具、钨丝等钨深加工及应用领域产能持续提升,对钨原料的需求逐年增长,目前自有钨矿产出的钨精矿仅能满足公司部分生产需求。
此次标的公司江西巨通是大湖塘钨矿开发运营主体,持有南北区钨矿采矿许可证,当前保有WO3金属量约138.3万吨,钼金属量约3.3万吨,且矿山资源储量未发生实质动用,股权产权也已清晰,无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钨业将持有江西巨通30.1683%股权,同时享有大湖塘钨矿生产钨精矿60%的优先购买权,江钨集团则获40%优先购买权;省工控集团权属企业还将择机向厦门钨业进一步转让股权,江钨集团将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予以配合。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交易最终能否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