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已在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制度明确,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公司应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需关注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专户,存在多次融资的需分别设置,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要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上,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不当行为。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要对资金使用进行持续监督,相关部门需履行职责并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