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国电南自发布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根据相关准则和政策,拟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38,116,490.30元,其中应收账款29,503,977.20元,其他应收款8,612,513.10元。这些应收款账龄长,部分债务人已破产或注销,无法追回。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前利润无重大影响。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核销后公司按账销案存原则建立备查簿,不影响后续清收。
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