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强化董事会决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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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三环集团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资料、监管财务申报及内部监控系统、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细则自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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