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4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公告。
公告显示,江波龙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2026年10月3日(星期六)结束,该日期为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本次稳定价格操作人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稳定价格期内的稳定价格行动包括: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4,498,400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0%(经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稳定价格操作人及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主体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231.40港元至236.00港元的价格区间(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连续购入合共4,498,400股H股,占比同样约为15.0%,最后一次购入操作于2026年9月9日完成,购入价格为每股H股234.80港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江波龙同时披露,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在稳定价格期内未行使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已于2026年10月3日失效,公司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任何H股。
公告明确,紧接超额配股权失效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江波龙将继续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9A.28B(2)条规定的公眾持股量要求。
本公告仅作说明用途,不构成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有意投资者需参考江波龙2026年8月31日发布的招股章程获取全球发售详细资料。本公告不会向美国发布,相关股份未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除非符合相关豁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