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7日,高测股份发布《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于3月20日发布通知,4月7日下午15点在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0名,代表公司股份224,44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66%。其中,现场出席7人,代表股份193,434,367股,占23.2836%;网络投票223人,代表股份31,013,278股,占3.7330%;中小投资者225人,代表股份31,113,724股,占3.7451%。
会议就《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同意215,689,5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79%;反对8,448,236股,占3.7640%;弃权309,837股,占0.1381%。中小投资者中,同意22,355,651股,占71.8514%;反对8,448,236股,占27.1527%;弃权309,837股,占0.9959%。该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