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比例最高达80%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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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 2028年)》公告。

规划制定原则是在符合法规及章程基础上,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主要采取现金分红。考虑因素包括公司经营、股东回报、资金成本等。

未来三年,公司实行同股同利,优先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前项处理,无重大资本性支出应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20%。重大资本性支出有多项标准界定。

若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可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股本和股权结构合理,每10股分得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除特殊情况,未来三年公司盈利且现金满足经营时,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可中期分红。

决策程序上,独立董事审核预案,无异议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提案。特殊情况不分红或低分红需说明原因。董事会、股东会制定或修改政策有表决要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

规划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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