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ST惠伦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其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差错更正公告,7月15日披露更正后的年度报告。收到告知书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梳理研判,若有未整改事项将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规则,公司同时满足就行政处罚事项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自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这两个条件,可申请撤销警示,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及时申请。
截至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