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茂莱光学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由南京茂莱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5280万元。章程规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时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解任,董事会需30日内确定新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5280万股普通股。公司一般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方面,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受限。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负责多项重大决策,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多项特别职权。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行使多项职权,还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实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的通知有多种形式,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都有明确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