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9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45,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9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其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