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尽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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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翰林具有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20年8月起任大华股份独立董事。其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

2025年,刘翰林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出席10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对55项议案认真审议(2项回避),均投同意票。还出席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多项议题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报告期内,刘翰林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现场工作15天,关注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如2025年11月公司调整治理架构时,建议优化流程完善内控。

刘翰林通过监督信息披露、与审计部门和会计师沟通、加强学习、与中小股东交流等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也为其履职提供支持。

刘翰林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未发现违规情形。2026年1月5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宇宁为公司总裁,刘翰林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

刘翰林表示,2025年诚信、独立、勤勉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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