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范选任与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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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其分管。

选任方面,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须聘任新秘书。担任秘书应具良好品德、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相关资格证明等,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聘任后要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解聘需有充足理由,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任要接受审查和办理移交。空缺时应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尽快确定人选。

履职上,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制定资本市场战略等。公司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秘书有权了解公司情况,履职受阻可向交易所报告,且要签订保密协议。

制度相关条款与新法规、章程不一致时,以新规定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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