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银河微电发布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未包括独立董事,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等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