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该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约每季度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需在会议召开十四日前送达相关人员;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提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审议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应完整准确记录会议情况,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会决议需按规定披露,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