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发布通知。会议于4月24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由董事长张建军主持。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206,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66%;网络投票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462,473股,占1.4162%;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共102人,代表股份35,668,669股,占20.5128%。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股份2,462,473股,占1.4162%。
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多数议案同意率超99%,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87%。涉及关联关系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