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或18个月。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规定。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董事会获授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可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授权后董事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及何时启动简易发行程序,且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