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威贸电子发布《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责、权、利相结合,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以上年度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和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按职务领薪酬,不单独领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均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公司可降薪或不发绩效薪酬;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