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成都华微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显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重点关注研究与开发、产品质量等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开展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均有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整改,不影响目标实现。
2025年度,公司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内控体系运行良好。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继续评估和完善内部控制,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