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光峰科技发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报告显示,独立董事陈友春自2021年8月3日起任职,2025年度履职符合独立性要求。
2025年他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应出席7次,股东会应出席2次,均亲自出席且表决全赞成。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他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审议4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履职期间,他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保障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关注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加强自身学习。利用多种场合考察公司情况,提出专业建议,公司也积极配合其工作。
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4.2亿元,与深圳技术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预计投入600万元,他认为交易合理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此外,公司及相关方无承诺变更或豁免情况,未被收购,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合规真实。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合理。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发展,决策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