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申请可转债发行,已具备多项实质条件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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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4日,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新期间内,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继续合法、有效,具备发行可转债的主体资格,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外,已具备发行的实质性条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洪耿奇持股25,000,000股,占比16.88%;洪俊城、洪娜珊、洪耿宇均持股20,000,000股,各占比13.51%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业务方面,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2023 - 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2.77%、90.66%、89.28%,且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关联交易上,新期间内发行人与关联方无重大关联交易。主要财产方面,发行人新增两项发明专利,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设备和在建工程,财产权属清晰。重大债权债务方面,新增15,000万元授信协议,无重大侵权之债,与关联方无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情形,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为正常经营产生。

税务上,2025年度获政府补助1,634.32万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无税收违法处罚。环保和产品质量方面,发行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均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上,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67,445.11万元,未变更项目,未用闲置资金补流,现金管理未收回余额18,219.0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9,999.33万元。此外,发行人及其相关主体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问询回复更新显示,泰国泰坤在多方面未受处罚,土地合法合规;发行人在人员、技术、资金方面具备境外项目实施经验和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研发与技术人员239人,占比9.15%,拥有16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8项,可供支配资金及资产70,84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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