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5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依据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且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上海分公司于4月20日出具相关证明和清单。
查询显示,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激励计划各阶段采取保密措施,限定接触人员范围并及时登记。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备查文件包括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