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5日,金海通发布《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考虑公司经营、盈利、资金等情况,旨在建立可持续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回报与自身发展,决策中充分考虑多方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支出等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有所不同。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详细论证,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因内外部因素调整时需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