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光华科技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名单并听取意见,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