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实施差异化分红,回购股份不参与,除权参考价影响仅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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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生益电子发布《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2024 - 2026年期间,生益电子多次进行股份回购。2024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并实施。截至2024年4月30日,回购15,518,757股,占比1.87%;截至2026年3月2日,回购559,847股,占比0.0673%。2025年6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归属股票均来自回购股份。

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回购专用账户有8,794,166股不能参与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26年5月18日收盘价106.14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05.54元/股,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约为105.54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6%,影响较小。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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