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提名刘容欣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多项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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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新国都发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提名人新国都董事会提名刘容欣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董事会在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等情况后,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声明显示,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等。刘容欣女士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人郑重承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如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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