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高测股份发布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案件一,公司就与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以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被告,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鲁0214民初9754号,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原告与扬州鹏飞公司有业务合作,向其供应设备,被告欠付货款72,956,000元。双鹏新能源曾是扬州鹏飞唯一股东,后股东变更为扬州宏辉,原告认为后两者应对扬州鹏飞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扬州鹏飞支付欠款及违约金,扬州宏辉和双鹏新能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案件二,公司就与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其为被告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鲁0214民初9755号,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原告与双鹏新能源有业务合作,供应切片机等设备,被告欠付货款97,400,000元。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并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若未能及时收回,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但对当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最终以法院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