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发布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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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瑞德智能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12,978.8866万元,均已完成实缴。公司经营宗旨为创新智造,成就客户,让智能更简单,经营范围广泛,涉及家电智能控制器、新能源控制器等多领域。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特定除外情形。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多项权利,承担相应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表决等都有详细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还设置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和离职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原则、形式、条件及比例等,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

通知和公告方面,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发出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的通知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解散时需进行清算。

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情形和程序,以及附则内容,包括相关术语释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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