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修订公司章程,规范组织行为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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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锐捷网络发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公告。

公司系由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2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3,636,363.00元。公司经营宗旨是把握应用趋势,满足客户需求,助力数字化转型。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等许可与一般项目。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董监高股份转让受约束。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有明确规定,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等职责。董事会还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需遵守相关任职和离职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履行多项职责。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制定相关制度,按规定披露报告,实施稳健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通知有多种形式,应规范披露信息。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有详细规定和程序。章程修改有特定情形和程序,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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