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强化年报编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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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紫光国微发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学习年报工作要求,切实履职。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裁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需有书面记录和签字。财务总监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公司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问题,也需书面记录和签字。

独立董事要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披露。对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费用由公司承担。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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