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7日,芯源微发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6月6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6月26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邓晓军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5,615股,占比0.03%;网络投票股东390名。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9项议案,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79,261,341股,占比99.999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9,260,941股,占比99.9985%等。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