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30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
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任职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满足如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且不得兼任经理等职务。
其履职范围广泛,包括沟通联络、信息披露、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需支持配合。若履职受阻或发现公司违规,应及时报告。
任免方面,由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空缺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此外,公司建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秘书因维护公司利益产生的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