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吉奥房车订立工厂建设及租赁关联交易 涉及金额约38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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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新吉奥房车发布公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兴隆翠汽车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翠”)与隆翠(浙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翠浙江”)订立工厂建设及租赁合约。据此,兴隆翠同意租赁隆翠浙江将在目标土地上建设的工厂,固定租期为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20年。

根据公告,该工厂建筑面积约15,880.86平方米,预计竣工日期为2027年3月29日。建设费为人民币38,514,644.41元(含税),最终金额须经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并经兴隆翠确认,上浮幅度不超过10%。该建设费将作为20年租金的一次性付款,年度租金固定为最终建设费的5%,隆翠浙江不得在租期内要求增加租金。

建设费支付安排方面,兴隆翠需在合约订立后15日内支付50%作为按金,后续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支付,直至竣工结算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届满后支付。

公告同时披露,隆翠浙江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缪雪中先生持股30%的受控公司,缪先生间接持有隆翠浙江65%股权,为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隆翠浙江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一次性关联交易。缪先生已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新吉奥在公告中说明了订立本次交易的背景。公司此前计划购买浙江新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但因地方政府土地分配问题未能获批。在寻找替代土地过程中,兴隆翠发现目标土地上的工厂已动工建设且邻近现有厂区。然而,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目标土地无法从隆翠浙江全资拥有的整幅土地中分割转让,工厂所有权亦无法与土地使用权分离,故公司只能采取租赁方式。兴隆翠将以全球发售所得款项支付建设费。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公司预期将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人民币38,514,644.41元为使用权资产。该金额未经审计,日后或会因实际租赁情况而调整。由于使用权资产金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本次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新吉奥表示,本次交易可使集团享有固定年度租金,规避未来工业厂房租金上涨风险,同时获得20年独家不可撤销租约,有利于提升运营稳定性。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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