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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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光迅科技发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光迅科技为实施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批准程序。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等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考核情况相符。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5日,上市日为2023年6月21日,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20日期满,6月21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也符合相关规定,如部分人员的解除限售情况为:有解除49,000股的;副总经理张军获授141,000股,可解除47,000股;还有获授90,000股,可解除30,000股的;向东亮获授61,200股,可解除20,400股;相关核心骨干人员694人也在此次解除限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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