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合众思壮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郭信平与兴慧电子于2020年3月11日签署了《 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郭信平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补充协议》”)。
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郭信平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9,457,6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2%,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兴慧电子。经双方协定,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13.43元/股(含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5.30亿元(含税)。
另外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表决权委托补充协议》,郭信平拟将其委托给兴慧电子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调整为52,359,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6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交易双方持股比例及拥有表决权比例变动如下:
合众思壮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校对/C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