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紫晶存储及有关责任人违规担保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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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4月8日,上交所针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违规担保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图片来源:上交所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纪律处分决定是针对紫晶存储已查实的违规事实,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及时亮剑,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上交所将同步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和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协同配合,并根据后续立案调查结果,视情况进一步做出严肃问责。同时,督促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紫晶存储及有关责任人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一是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2022年3 月14日,公司披露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紫晶)、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晶铠)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合计金额 37,300万元,共为14家第三方累计提供16笔担保。

紫晶存储公告称,上述违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穆、广州紫晶法定代表人罗铁威、梅州晶铠法定代表人钟国裕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

二是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2021 年10月1日,公司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外,其余函证银行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但2022年3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显示,2021年3月至4月,公司及子公司共发生4笔违规担保,合计金额23,250万元,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在广州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况,是公司重要的经营信息,公司应当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公司上述问询函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与2022年3月14日公告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交所指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相关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二、未能充分核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相关核查意见不真实、不准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交所对紫晶存储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罗铁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予以通报批评。对紫晶存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予以通报批评。

(校对/Winfred)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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