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发布《关于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产业发展政策50条》)。
《产业发展政策50条》提出,强化项目引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鼓励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业繁荣发展;支持经贸合作,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强化基金协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加快资金兑现,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强化项目引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
对经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认定的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新开工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新投项目产品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主营产品或是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国家单项冠军产品,按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20%补助。对通过项目考评认定,但投资时尚不属于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或主营产品尚不属于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的,先行拨付补助额的30%,企业(产品)五年内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后拨付其余70%,如五年内未获得认定,不再拨付。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推动制造业“智改数转”
加快数字化转型。对制造业企业实际投入2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并已建成运行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按确认后开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实际总投资支付比例不低于85%,软件部分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产业集群做大做强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的流片验证,按照单款产品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支持上限为500万元。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用EDA设计工具软件或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租用费的50%或购买费用的3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或300万元。
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关键设备、元器件和材料生产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同时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量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年度税收增量达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强化基金协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市、区联动并吸引头部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围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创新产业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助力板块围绕优势产业链开展项目招引。建立基金与项目的实时对接机制,推动上述专项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获得市财政大额补贴的各类创新产业项目,并赋予上述基金项目优先投资权,强化项目的本地黏性,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校对/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