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子公司串标案犯罪情节轻微,未被法院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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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四院”)于2023年7月6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机械四院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已由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至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3月8日,国机汽车发布公告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依法讯问了机械四院,听取了机械四院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近期,国机汽车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000万元到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28,857.28万元到29,857.28万元,同比减少约90.58%到93.72%。

关于2023年业绩下降,国机汽车表示,2023年12月国机汽车参股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预重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可能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上述款项预计计提减值3.9亿元。

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国机智骏未经审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153,074万元、165,527万元、-12,45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79万元、-2,494万元。

(校对/邓秋贤)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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