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发布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

来源:爱集微 #格林美# #章程草案# #公司治理#
362

2026年1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于2006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9年A股上市,2022年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草案规定公司可设置普通股及其他类别股份,可向境内外投资人发行股票或GDR。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可依法自由转让,但有一定限制。

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公司设置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注重社会责任,以循环产业模式助力扶贫,遵循环保理念实施“碳中和”活动。此外,公司依据《党章》设立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格林美# #章程草案# #公司治理#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