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与ESG管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研究并提建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职权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并提建议,识别评估可持续发展议题,督促公司沟通,审阅相关报告等。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事程序包括董事会秘书准备文件、审查、提交主任委员审核、会议提建议报董事会等。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