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芯导科技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100%的股权。董事会自查判断,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则第四条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