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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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选任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免建议等,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有记录,需报董事会。此外,细则还对协调沟通、工作机构等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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