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9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金融服务协议公告。
协议显示,甲方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双方均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或直接持股的子公司。乙方将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等原则,且为非独家合作。
服务内容包括:存款服务,甲方及其子公司可在乙方开立账户,存款形式多样,利率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高于15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不高于50亿元的综合授信,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结算服务,乙方按约定标准收取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其他金融服务,需双方协商订立独立协议,收费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协议还对双方的承诺和保证、违约责任、保密条款、协议生效及变更等事项做出规定,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