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智明达发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在募集资金存储方面,公司应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需在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备案公告。
使用募集资金时,应按发行申请文件的计划执行。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在6个月内置换。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须符合一定条件。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同意,变更后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经审议。
公司还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保荐机构定期进行现场调查和出具核查报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