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三环集团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标准等确定,绩效薪酬综合评估。独立董事领津贴,其他人员按岗位领薪并享固定职务津贴。薪酬为税前,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且不包括股权激励等。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算薪。
公司可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对特定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有权扣减或追回薪酬。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货膨胀、公司盈利、战略及岗位变动等,还可设专项奖惩。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