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董事包括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制度遵循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结合、市场化导向、按劳分配、价值贡献为核心等原则。
职责分工上,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后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人力资源部及资本运营部协助实施和管理。
薪酬标准方面,根据工作性质等确定与市场匹配的薪酬。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专职外部董事一般不领薪酬,经股东会批准除外;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
薪酬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等动态调整,发放时扣除相关款项。若公司财务造假等,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